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公開曝光6起涉黑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這6起典型案例是:
遼寧省丹東市原副市長劉勝軍、丹東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楊乃文、鳳城市委原書記高峻,為宋琦、宋鵬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宋氏兄弟涉黑組織長期盤踞、壟斷丹東東港海陸市場,涉嫌故意殺人、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罪名,長期稱霸一方、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2008年至2017年,劉勝軍、楊乃文在擔任東港市市長、市委書記,高峻在擔任東港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任、鳳城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明知宋氏兄弟團伙從事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仍收受二人賄賂,在工程承攬、返還土地出讓金等方面提供幫助;縱容支持該團伙使用暴力手段威脅、打擊競爭對手,并出面調(diào)解有關事件。東港市區(qū)的市政、房屋、水利等3類工程項目,宋氏兄弟名下公司獲得項目占總量的四分之一,宋氏兄弟分別連續(xù)當選市縣兩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劉勝軍、楊乃文、高峻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被判處有期徒刑。
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原總隊長阮文廣、杭州市公安局黨委原副書記朱偉靜等人為虞關榮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虞關榮涉黑組織長期盤踞在杭州市濱江區(qū),采取“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商”的方式,非法壟斷當?shù)赝练焦こ添椖浚鹑【揞~利益。2005年至2018年,阮文廣、朱偉靜明知虞關榮有涉黑涉賭背景,仍長期出入其會所,帶領下屬與其吃喝,為其充當“門面”,放棄查禁職責,包庇縱容該組織違法犯罪活動。杭州市高新區(qū)黨工委(濱江區(qū)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王慎非,對涉及虞關榮的問題舉報避而不查,反而以通風報信、出謀劃策等方式幫助其逃避打擊。阮文廣、朱偉靜、王慎非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湖南省益陽市委原副秘書長鄧宗祥等人為夏順安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及有關職能部門失職失責問題。夏順安涉黑組織長期在洞庭湖區(qū)違法修建矮圍,采取威脅恐嚇、強占漁船等方式欺壓百姓、稱霸一方,通過實施有組織違法犯罪,攫取巨額非法利益。2009年至2016年,鄧宗祥在擔任沅江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收受夏順安賄賂,幫助其當選省人大代表,對省委省政府多次關于整治下塞湖矮圍的部署置若罔聞,為該組織充當“保護傘”。2009年至2011年,沅江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正良在擔任漉湖蘆葦場黨委書記、場長期間,收受夏順安賄賂,違規(guī)簽訂承包合同,為該組織長期侵占洞庭湖濕地提供支持和便利。鄧宗祥、王正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省畜牧水產(chǎn)事務中心(原省畜牧水產(chǎn)局)、省水利廳、省林業(yè)局(原省林業(yè)廳)等部門和益陽、岳陽兩地市縣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因履職不力、執(zhí)法監(jiān)管缺位被問責追責,103人受到相應處理。
江蘇省沛縣原副縣長、公安局長曹為民為張光明等多個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曹為民在擔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龍湖景區(qū)分局局長、沛縣公安局長期間,與張光明、王在清等多個從事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的涉黑組織頭目稱兄道弟、沆瀣一氣,收受賄賂,插手干預有關案件查辦,多次提前向涉黑組織頭目通風報信,幫助相關涉黑組織及其成員逃避查禁打擊。曹為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廣東省清遠市水務局水政監(jiān)察支隊原支隊長李耀斌、尹冬清為陳志輝、陳獻金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20世紀90年代以來,陳志輝、陳獻金涉黑組織盤踞在清遠市清城區(qū)龍?zhí)伶?zhèn)大沙塘村,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眾多違法犯罪活動,非法壟斷北江干流清遠河段的河砂開采,攫取巨額非法利益。李耀斌、尹冬清收受賄賂,長期包庇、縱容該犯罪團伙非法盜采河砂、暴力排擠他人,在上級有關部門執(zhí)法檢查前為其通風報信,對其組織盜采河砂人員降格處理,致使該組織不斷發(fā)展壯大,國家礦產(chǎn)資源遭受嚴重破壞,公共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李耀斌、尹冬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qū)鹿樓鄉(xiāng)小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含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件及背后的“保護傘”問題。1995年至2018年,李含富操控破壞選舉,長期把持村級政權,將數(shù)十名組織成員或家屬違規(guī)發(fā)展為黨員,嚴重破壞基層黨組織建設;通過強攬工程、強收管理費等,非法控制小莊村及周邊建筑行業(yè);糾集組織成員,暴力勒索企業(yè)或個體經(jīng)營戶錢財,辱罵毆打村民、入室打砸,多名被害人不敢報警、長期外出躲避,群眾稱其為“南霸天”;拉攏腐蝕多名黨員領導干部,違規(guī)獲取多項政治榮譽。2000年至2016年,鶴壁市鶴山區(qū)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游國慶在擔任鹿樓鄉(xiāng)鄉(xiāng)長、黨委書記及鶴山區(qū)委常委等職務期間,違規(guī)幫助李含富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獲取各類政治榮譽、干預刑事案件查處。1994年至2010年,鶴壁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劉希寬干預涉及該組織成員的多起刑事案件處理。李含富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游國慶、劉希寬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從曝光的6起典型案例看,充當“保護傘”的黨政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明知對方是涉黑組織或系其成員,有的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規(guī)干預司法活動,包庇犯罪分子逃避查禁打擊、減免刑事處罰;有的不依法履行職責,對違法犯罪行為放任縱容;有的利用手中審批監(jiān)管權力,幫助謀取不法經(jīng)濟利益,導致有關涉黑組織不斷坐大成勢、日益囂張猖獗。更有甚者,有的公職人員直接下場參與涉黑犯罪,欺壓群眾,為非作惡。這些“保護傘”及涉黑腐敗分子站在群眾對立面、“護黑不護民”,利令智昏、為虎傅翼,是嚴重脫離群眾、輕視群眾、漠視群眾疾苦,甚至禍害群眾的典型。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深刻汲取教訓,保持高度警醒,切實引以為戒。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正處于“深挖根治”的關鍵階段,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銘記初心使命,站穩(wěn)群眾立場,立足紀檢監(jiān)察機關職責定位,著力強化斗爭精神,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在黨委領導下,配合政法委,集中攻堅、重點突破,以雷霆手段摧毀黑惡勢力“保護傘”“關系網(wǎng)”,凈化不良政治生態(tài),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當前,要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深入推進對黃賭毒和黑惡勢力聽之任之、失職失責,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問題的專項整治,真刀真槍解決突出問題。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有關負責人強調(diào),要持續(xù)加大查處力度,對已偵破的涉嫌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件,按照“存量清零”的要求,逐案過篩;緊盯黑惡勢力滲透基層政權,緊盯黑惡勢力涉及重點行業(yè)領域的違規(guī)經(jīng)營活動,緊盯黑惡勢力被降格或免予處罰的暴力犯罪事件,深挖徹查。要與政法機關同向發(fā)力,充分運用好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的作用,及時通報會商,強化協(xié)同辦案,形成強大的攻堅合力。要精準把握政策界限,深化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依規(guī)依紀依法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要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結合起來,堅決糾正和查處專項斗爭中地方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空泛表態(tài)、敷衍塞責以及日常履職不力、疏于監(jiān)管等問題。要堅持打防并舉,督促認真落實中央掃黑除惡督導整改要求,通過開展監(jiān)督檢查、提出紀檢監(jiān)察建議,推動有關行業(yè)領域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法律制度,標本兼治,正本清源,進一步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