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對受疫情影響的家庭困難學生的資助辦法,同時提出,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生可合理延期還款。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央廣網發(fā) 來源:教育部網站)
《通知》要求,積極資助患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重點聚焦疫情嚴重地區(qū)、貧困地區(qū)、農村地區(qū)、邊遠地區(qū),重點關注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yǎng)、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
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對其予以資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據其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在國家資助的基礎上,使用學校按事業(yè)收入或學費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學生資助基金,采取減免學費或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保障他們的正常學習生活。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考慮疫情期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需求,及時足額發(fā)放國家助學金等資助資金。
對于已經畢業(yè)且處于還款期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銀保監(jiān)會 證監(jiān)會 外匯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fā)〔2020〕29號)精神,可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如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失去還款能力的,要協(xié)調經辦銀行啟動救助機制,為其辦理代償應還本息相關手續(xù)。(記者王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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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