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將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表決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黃潤秋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
記者可憑會議制發(fā)的記者證提前1小時20分鐘起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第一個門經安檢入場,憑二樓記者證、三樓記者證在大禮堂二樓前3、5、7區(qū)“記者席”就座(三樓關閉)。在各樓層采訪的記者,請在會議開始前5分鐘停止現場報道活動。會議開始后,請保持安靜。
會議開始前及結束后,記者可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臺階下(廣場西側路除外)及大禮堂外進行采訪活動,可在人民大會堂北大廳東側的指定區(qū)域采訪列席會議的國務院各部委負責人。采訪活動須在會議開始前15分鐘停止。
記者車輛請從天安門廣場東側路入口進指定停車場依次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