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月17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17日發(fā)表網(wǎng)志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qū)、盡忠職守和對特區(qū)政府負責,是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所有公務員都要明確知悉并接納這些基本責任。
特區(qū)政府于1月15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fā)出通告,公布為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所有在該日前受聘的現(xiàn)職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qū)、盡忠職守和對特區(qū)政府負責。公務員須在部門發(fā)出有關信函的4星期內(nèi)簽妥及交回聲明。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還須宣誓。
另外, 特區(qū)政府已為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入職的公務員引入宣誓或簽署聲明的安排,并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至今共有超過4000名相關公務員簽署聲明。
張建宗表示,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其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xiàn),并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于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并確保特區(qū)政府有效管治。
他表示,公務員是特區(qū)政府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絕對有責任擁護基本法和落實“一國兩制”。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具有重大標志意義,展示了公務員隊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qū)的忠誠和承擔,有效加強公務員在這方面的意識,進一步明確責任和要求,并得以具體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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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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