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12月20日 中新网)
当前,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推出“生育友好岗”政策,体现了政府对人口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态度。这一政策旨在通过提供更加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岗位设置,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平衡职业与家庭生活,从而缓解工作与家庭的冲突,提高整体生育意愿。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试点“生育友好岗”也是不亏的。企业设置这样的岗位会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在关心员工的同时刺激员工“以公司为家”,提高工作积极性。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生育友好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企业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生产效率不受影响,这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如何确保“生育友好岗”不被滥用,真正落实到有需要的劳动者身上,也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同时“生育友好岗”的试点也让我们产生更多的畅想,是否会有更多的举措来缓解劳动者的育儿压力,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全方位的生育支持体系;社会环境是否会变得更加友善,让妇女在生育时没有后顾之忧;未来因为生育而造成的影响是否会消弭……
“生育友好岗”并不是个新东西,在上海之前,广东、浙江、湖北等地都曾出台过类似政策,号召当地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经济组织设置“妈妈岗位”,促进育儿妇女就业,助力她们平衡好工作和家庭。越来越多“生育友好”的政策出台,让我们看到政府以及社会组织、企业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所作出的努力。但要从根本上改变年轻群体“不想生”“不敢生”的现状,仍需多方面协同发力,让生育不再成为职场人的后顾之忧,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张栋景)